本报讯 对购买的二手车维修时发现,车子里程数“增加”2.8万公里。市民郑先生将汽车销售公司“告”到工商部门,经过龙湾工商部门100多天调解,郑先生获得2000元补偿。
去年7月,市区某汽车销售公司花了9.3万元从购进一辆二手别克轿车。在合同中,车辆行驶的公里数一栏并未填写,而车内的仪表盘显示,车辆行驶公里数为3.3万公里。几天后,该汽车销售公司经纪人为买主郑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
今年初,郑先生发现一份有原车主签名的车辆修理单,修理单显示,到去年5月31日,这辆车行驶里程已达9.1万公里。郑先生买时是3.3万公里,购车后行驶了3万公里,仪表盘显示的数字是6.3万公里,今年的公里数竟然比去年少了2.8万公里。郑先生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就此进行调查。汽车销售公司认为,被告应是原车主。而原车主认为,自己将车转让给某汽车销售公司经纪人时显示公里数为6.3万多公里,此后情况自己并不知情。
商执法人员认为,车辆买卖合同是二手车交易市场印制的格式合同,汽车销售公司经纪人明知行驶公里数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却未在合同中填写。此外,经纪人对车辆的公里数进行了调整可能性最大。
后经永兴工商所调解,该汽车销售公司于上月中旬补偿消费者郑先生车辆折旧费2000元。
来源:中国二手车城 作者:中国二手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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